第一波活動抽獎
2024.09.16
獎項
中獎人/手機後三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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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
中獎人/手機後三碼
現金10,000元
蔡O琴/630
獎項
中獎人/手機後三碼
現金20,000元
何O泰/888
獎項
中獎人/手機後三碼
現金10,000元
黃O琴/768
獎項
中獎人/手機後三碼
現金50,000元
張O拱/485
注意事項
- 本活動由聯廣廣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受託廠商)承辦。
- 參加者需完成手機認證以取得活動參與資格。※手機認證將由簡訊寄送,活動單位恕不負責簡訊無法接收等電信與訊號問題。
-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本活動注意事項及其他有關規定;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時,即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及聲明內容。參加者並聲明及同意,若有違反本活動相關規定之情形者,活動單位得取消其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 活動辦法及中獎名單依本網站之公布為準。
- 每組登錄的個人資料(手機/email)於活動期間內僅限中獎乙次,註冊會員之姓名若非真實姓名並因此影響領獎資格者,活動單位恕不負責。經檢舉或查證活動參與者有直接或間接以不正常或不當之手法進行影響本活動公正性或正常運作之行為,活動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的權利,不得有異議,並對任何破壞活動行為提起告訴或訴訟。
- 中獎通知發出後14天內未回覆者,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 個別得獎者之獎項內容及相關權利義務等注意事項以電子郵件寄送之「中獎通知」信函說明為準。若得獎者未依本活動之程序或期限內完成領獎手續,即視同自願放棄得獎資格。
- 實動獎、交易滿額獎,因涉及實際交易券商發行之權證,領獎時需現場核對身分、實際交易資料等,得獎者需依活動單位通知,至指定地點(台北市)進行領獎,詳細地址與領獎方式將於「中獎通知」信函中說明。
- 實動獎、交易滿額獎之獲獎者,需提供足以證明、核對實際交易項目之文件或佐證資料,如對帳單等(依「中獎通知」信函說明內容為準),供活動單位透過相關的買賣交易紀錄等,進行查核與確認,以此確保相關交易資料無誤。
- 得獎者所留手機號碼或電子信箱若有誤,造成活動單位簡訊無法送達或傳送電子郵件資料被退件或提供電子信箱設定被歸為垃圾郵件被刪除而未讀取者,視同得獎者放棄得獎資格,得獎者不得異議。
- 若得獎人因資格不符或自願放棄得獎資格者,不另行於網路公告,活動單位不再進行通知亦不遞補。
- 獎項配送地點僅限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配送地址以得獎者以信件回覆資料之地址為準,得獎公告後活動單位將不另行詢問,亦不負擔贈品無法送達之責任。
- 獎項詳細內容與規格、顏色以實物為準,網頁/產品包裝上圖片僅供參考,獎項均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活動單位保留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
- 寄送獎項過程中,若發生任何毀壞、錯遞、延遲或遺失,然非活動單位疏失造成者,活動單位恕不負責。
- 活動單位保留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變動將另行公告於活動網站。
- 依所得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若超過NT$1,000,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品價值總額超過NT$20,000,必須代扣10%中獎獎金稅額;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扣繳稅款未超過NT$2,000,免扣繳(外籍人士不適用)。若得獎者經活動單位通知拒絕繳納代扣稅額,視為得獎者放棄中獎權益。
- 代扣所得稅匯款帳號為:戶名「聯廣廣告股份有限公司」;銀行名稱「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天母分行」;銀行代號「0110510」;銀行帳號「51102000050176」
-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活動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狀況,活動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得獎者亦不得異議。
- 當您提出中獎活動所需資料時,視為同意將真實姓名、聯絡電話及E-Mail等資料提供給活動單位做為比對資料處理之用。
- 得獎人應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活動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活動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提起告訴或訴訟。
- 參加者因參加本活動之實動獎及交易滿額獎所實際交易之權證,應自負盈虧之責,活動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 參加者應遵守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活動單位對參加者違反前述法律規定不負任何責任。
- 本活動服務信箱 warrant2406@gmail.com。任何意見或問題反映,請留下聯絡資訊,我們將儘速與您聯繫、為您處理!
【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參加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 蒐集個資機關名稱: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及受託廠商(以下合稱本公司)
- 蒐集之目的:辦理本活動、獲獎資格核對及作為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與再行銷使用。
- 個人資料項目:電子郵件帳號、姓名、性別、聯絡電話、聯絡地址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具體項目則如本活動參與頁面及活動辦法內所列事項)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或契約約定之保存期限,或本公司為執行業務或前述蒐集之目的所必需之保存期間。
-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 對象:本公司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 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加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加者請求為之。
-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本活動參加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活動參加者瞭解本公司上開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活動參加者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本公司於上開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活動參加者資料。
活動參加者在依本活動辦法之活動參加方式參與活動時,即表示您已充分閱讀、瞭解並同意遵守上述個資法告知事項,並同意將個人資料提供本次活動參與蒐集目的範圍之用途。